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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的拟定到全国首届集邮文献及文献集邮展览的举办

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江苏省邮政局、高邮市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集邮协会、 高邮市邮政局承办的 “ ’2006全国首届集邮文献及文献集邮展览”(以下简称“全国首届集邮文展”),于2006年10月21日至22日在江苏省高邮市成功举办。“全国首届集邮文展”的举办,并非偶然,而是我国集邮文化活动向纵深和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这一充分体现集邮的文化价值并具有开创性的专项邮展,必将在我国集邮史尤其是邮展活动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全国首届集邮文展的成功举办,主要得益于近年来我国文献集邮活动的蓬勃开展和文献集邮理论探讨的不断深入,而在此过程中《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的拟定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2005年底全国集邮联决定在江苏成立全国文献集邮指导工作小组(全国集邮联2005年12号文件)。2005年7月17日全国文献集邮论坛举办期间,全国集邮联展外部部长刘玉平召集了小组成立的筹备会议。2006年2月,全国文献集邮指导工作小组在南京成立。小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弘扬集邮文化为宗旨,以对集邮文献的创作、展示和评审方面的研究为侧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工作,为文献集邮活动的开展提供指导,为提高集邮文献的创作水准和参展水平作出积极贡献。”小组工作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国内今后举行专门的集邮文献展览(包括文献集邮成果展示)的规则及评审规则的制定进行探讨和研究”,并提出:“如条件成熟,2006年内筹办一次全国性的集邮文献展览,展前研究制定出展览规则和评审规则”。

2006年4月,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政府同意与全国集邮联、江苏省邮政局共同主办全国首届集邮文展,这就首先要求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由于时间紧迫,这项工作主要由指导小组的三位副组长承担,先由林轩拿出初稿,然后由邵林、葛建亚负责修改和补充。由此形成的《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涵盖了集邮文献一次创作成果(包括集邮图书、报刊等)与整理成果、收藏和研究成果的评审;二是“专用规则”在FIP关于集邮文献展品评审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繁荣我国集邮文献创作的需要,提出了集邮文献新的分类方法;三是创造性地形成了文献集邮整理和收藏成果展品的评审办法。这一“专用规则”讨论稿在征求小组成员意见之后上报全国集邮联展外部的同时,于2006年4月在当年《文献集邮》第2期上刊登,征求包括文献集邮研究会会员在内的文献集邮爱好者的意见并供大家准备展品时作参考。但是,最终确定的这次全国首届集邮文展使用的“专用规则”与《文献集邮》上刊登的一稿出现了一个重大变化。对此,林轩在《文献集邮展品规则的制定及评审》一文中作了如下的解释:“《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刊出后,有一些集邮家和集邮爱好者提出一些不同看法,尤其是北京市集邮协会邮展委员会在讨论《北京市集邮协会文献集邮类展品评审专用规则(试行)》时,力主不应该把集邮文献和文献集邮展品的评审规则揉在一起。经请示全国集邮联展外部领导,考虑到集邮文献的评审已经有了国际通行、较为成熟的规则,不宜作大的改动,于是决定将集邮文献和文献集邮的评审规则分开来,凡集邮文献展品均按原FIP的规则评审,文献集邮展品则完全成为一个新的展出类别,因此高邮的文献展的全称就改做‘全国首届集邮文献及文献集邮展览’”。“全国首届集邮文献展览组委会发出的《展品征集通知》所附的《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则是去除了集邮文献类之后的文献集邮类展品单独的评审规则,由于这一类展品过去没有专门规则和评审先例,所以是一个创新的、具有我国特色的规则。”

对于文献集邮展览评审规则的探讨和拟定,既是文献集邮学术研究的延伸和扩展,又是文献集邮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文献集邮成果的展示提供了组集指导和评审依据。这一试行规则的产生,是我国文献集邮活动在开拓创新中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全国首届集邮文展的举办,意义不凡。在此之前,集邮文献作为一个类别出现于历届全国综合性邮展。而国际上的首届集邮文献展览早在1982年就在意大利米兰举办。此后在一些欧美国家又多次举办。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民间邮会先后在兰州、北京、武汉举办过三次全国集邮文章展品邀请展,2004年5月在无锡举办了全国首届民间集邮文献展览。但作为全国集邮联参与主办和组织评审并颁奖的专门性邮展,其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规范性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次全国首届集邮文展,共征集到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报送的展品389部。其中特邀类展品4部,竞赛类展品218部,非竞赛类展品167部。特邀类展品为评审委员的展品和全国邮展文献类展示获高奖的展品,非竞赛类展品包括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版以及国内非正式出版的展品。竞赛类展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出集邮文献类获奖展品181部,文献集邮类获奖展品36部(整理类17部,收藏类19部)。

文献集邮类展品主要展示收集、整理和研究的成果,由于突出“集”和“研”,以及对一次文献的二次整理,因而具有与创作成果(集邮文献展品)同等意义却不同层次的创造性,这是以文献学指导文献集邮的一种尝试,又称得上是真正体现文展内容首创性的新生事物。

根据《文献集邮展览评审专用规则(试行)》,对文献集邮展品的四项评审标准及分值是:

 重要性和处理  30分(20+10)

 收集难度和品相 30分(20+10)

 知识和研究   30分

 评价的规范性 10分

  总计 100分

在这次文展评审中,对这四项分别是这样掌握的:

第一项:“重要性和处理”,前者主要评价展品表现主题对集邮的总体价值,以及对集邮者的影响程度;后者主要评价展品中显示出来的表现形式和技巧。在实际评审中,展品重要性的评价无论是对整理类还是对收藏类都适用,但注意到不轻视知识性、普及性的展品内容,而对“处理”的评价,主要适用于“整理类”,因“收藏类”展示的是文献原件(偏重珍罕文献),并无“处理”可言,评审中事实上将这10分并入“重要性”考虑。这也是今后修改规则时需要加以调整之处。

第二项:“收集难度和品相”,这一项主要针对“收藏类”展品。其中“收集难度”与存世量有关,“品相”涉及到展品的完整性和完好程度。在实际评审中,对于“整理类”展品,尽管也考虑其中素材的收集难度和表现主题所必备的内容的完整表达,但主要考虑的是其内容表达的创新性和编组表现的合理性。由此考虑,今后有必要针对“整理类”与“收藏类”制定不同的评审标准(讨论稿中已作划分,但定稿时又合并了),以利实操。

第三项:“知识和研究”,主要指在评价中对展品所体现的史料价值的认识和对文献学知识的运用水平,以及对文献的整理水平和研究深度。知识和研究,不只体现为展品素材的筛选、注释(“整理类”展品),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作者根据要求提供的文字材料(《规则》要求:“整理类”展品“每册(份)要有不少于500字打印的文字简介或说明”;“收藏类”展品“要有相应的评价内容……每部展品的评价,不少于1000字,开头应有200字的内容提要”)。在这次评审中,评委们普遍重视文字材料的质量的衡量。

第四项:“评价的规范性”,实际上指评价本身的层次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实际评审中,鉴于此项与第三项直接相关,故与第三项一并进行衡量。今后此项是否单列,如何掌握,可作推敲。

这次编组文献集邮展品参展的作者,在备展期限较短,并且缺乏指导和借鉴的情况下,根据对尚欠成熟的试行规则的理解,大胆尝试,下功夫编组出展品送展,难能可贵。应当说,所有这类展品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尤其是获得金奖的展品《大清邮政章程(原版)》和获得镀金奖的《“稿”字邮票文献资料整编》、《<集邮>和<上海集邮>创刊号辨伪》、《盐阜区邮票研究资料整编》、《解放初期的集邮服务》等九部展品,在收集难度、整理水平和研究深度方面都达到一定水准,成为本届文展的亮点,也为今后推广此类展示方式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国家级邮展评审员、本届文展评委赖景耀、戈中博、宋晓文等对本届文展中文献集邮类展品的推出,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赖景耀认为,文献集邮展览,为珍罕集邮文献搭建了展示平台,突出了“研究”在展品中的地位,弥补了传统邮展强调“二次出版”所带来的遗憾;宋晓文认为:“通过文献集邮整理类的形式,解决了多年来集邮文章不能参加国家级邮展的问题”,同时,“它开创了集邮文献收藏展示竞赛的先例,使集邮文献的收藏能走出深闺,登上大雅之堂”;戈中博认为,文献集邮类展示,“作为中国首创的试验类的一朵奇葩,……结出了中国集邮者智慧的硕果”。

全国首届集邮文展,作为一次成功的开创性的实践,在我国集邮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它对于我国集邮文化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显现出来。作者:葛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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