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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繁勿慌,事闲勿荒,有言必信,无欲则刚。

在微博上获赠“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

为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日前,笔者收到一枚“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这枚纪念封是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市公安局、福建交通广播、《东南时报》联合在福州举行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而由福建省公安集邮协会和福州市公安集邮协会联合制作的。纪念封用“海峡西岸建设”专用邮资图邮资信封加印。信封左部印有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标志以及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信封左上角还印有“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等字样。邮资图左边盖有一枚红色的“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纪念戳,戳图也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标志。用邮资调为0元的“福州-东街口”邮资机戳盖销信封的邮资。美中不足的是邮资机戳压到了纪念戳上,而且邮资机戳上的日期不是12月2日当天的,而是次日的12月3日日期。不管怎么说,这枚“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说起来笔者和这枚纪念封还挺有缘的,因为它不是买的,也不是邮友寄赠的,而是笔者在微博上免费索取的。

那是在12月1日晚上,笔者正在电脑前浏览新浪微博,突然一条由福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发布的题为“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的微博吸引了我的目光:“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福建省公安集邮协会和福州市公安集邮协会联合发行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喜欢纪念封滴有木有?数量不多,先来先得!只要私信我们,留下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即可获得。”在这之前,笔者还真不知道今年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通过这条微博才得以知道,福州市公安局这种宣传方法真不错,通过微博和纪念封向网友和邮友们宣传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我还是头一次在微博上遇到免费赠送邮品的,并且觉得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纪念封比较有纪念意义,这种索取纪念封的方式也比较新鲜,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发了一条私信给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表达了我希望得到一枚“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的愿望,并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第二天,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上贴出了已写好地址的部分纪念封的照片,我看到那一堆纪念封里有一枚信封只露出左上角的邮政编码为232001,无疑是写给我的,于是马上回了一条评论:“哈哈!看到写给我的封了,谢谢!”。没过几天,12月7日我就如愿以偿地收到了这枚“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念封,我把纪念封扫描以后发到我的微博上,并@了“福州市公安局”,向他们表示我衷心地谢意。作者: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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